辽宁07年全国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26 共1页

  辽宁关于公布2007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07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07]45号),经省人事厅同意,现将辽宁省2007年高级会计师成绩予以公布,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省级合格标准为50分。

  请考生登陆辽宁会计网,点击成绩查询栏目,输入本人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进行查询即可。

  二○○七年十月十六日

  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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