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财政局、人事局,省直各部门: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批复,现将我省2007年《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二、《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省内当年参评合格标准为50分。
三、2007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可登录“江西会计”网查询。
网上查询入口→点击进入>>
四、各地、各部门在收到此文件后,即可开始受理申报高级会计师人员的申报材料,经初审整理后于2007年11月10日前将材料汇总上报省人事厅职称处(电话:6386293)。
江西省人事厅
江西省财政厅
2007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