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金融市场基础知识》专项习题三

发布时间:2016-09-07 共10页

 41.D。【解析】按交易场所,证券账户可以划分为上海证券账户和深圳证券账户;按用途,证券账户可以划分为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人民币特种股票账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和其他账户等。

  42.B。【解析】开立证券账户应坚持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原则。前者是指只有国家法律允许进行证券交易的自然人和法人才能到指定机构开立证券账户;后者是指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有虚假隐匿。

  43.B。【解析】客户发出委托指令的形式可以分为柜台委托(书面形式)和非柜台委托两类,非柜台委托包括人工电话委托或传真委托、自助和电话自动委托、网上委托等。

  44.D。【解析】证券委托指令的基本内容包括证券账号、日期、品种、买卖方向、数量价格、时间、有效期、签名和其他内容。

  45.C。【解析】在委托未成交之前,客户变更或撤销委托,在采用证券经纪商场内交易员进行申报的情况下,证券经纪商营业部业务员须即刻通知场内交易员,经场内交易员操作确认后,立即将执行结果告知客户。

  46.A。【解析】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证券时,需支付多项费用和税收,如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

  47.B。【解析】上证50指数是根据流通市值、成交金额对股票进行综合排名,从上证180指数样本中挑选上海证券市场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50只股票组成的样本股,以综合反映上海证券市场最具市场影响力的一批龙头企业的整体状况。故B项说法错误。

  48.C。【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百条规定,对涉及证券交易的相关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资料,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的,撤销其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49.A。【解析】操纵市场行为包括:(1)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数量。(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4)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50.A。【解析】信息披露制度也称公示制度、公开披露制度,是上市公司及其信息披露义务人依照法律规定必须将其自身的财务变化、经营状况等信息和资料向社会公开或公告,以便使投资者充分了解情况的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三公”原则中公开原则的具体要求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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