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司法考试大纲变化:刑事诉讼法

发布时间:2015-05-27 共1页

  2015年司法考试大纲变化:刑事诉讼法。
 
  1.新增8个法律法规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9条第3款的解释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71条第2款的解释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57条第2款的解释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死刑复核案件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办法》
 
  (5)《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
 
  (6)《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
 
  (7)《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
 
  (8)《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意见》。
 
  2.删除3个法律法规
 
  (1)《最高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的规定》
 
  (2)《最高法院关于死刑复核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3)《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若干规定》。这些法条基本被《刑诉解释》取代,没有存在必要,故删除。

刑事诉讼法 

  

新增法律法规: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9条第3款的解释;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71条第2款的解释;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54条第5款的解释;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死刑复核案件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办法》;
5.《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
6.《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
7.《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
8.《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意见》。
删除法律法规:
1.《最高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的规定》;
2.《最高法院关于死刑复核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3.《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若干规定》。这些法条基本被《刑诉解释》取代,没有存在必要,故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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