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2009年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2-02-01 共3页

华东政法学2009年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华东政法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2009年招生信息

  一、学校概况
  华东政法学成立于1952年,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是中央与上海市共建,以上海市管理为主的普通高等院校。学校位于上海,分为长宁和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300余亩,继续教育学院所在的长宁校区地处上海市中心城区,位于苏州河畔,毗邻中山公园。五十多年来,学校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笃行致知,明德崇法”的校训,秉承优秀的办学传统,践行先进的办学理念,立足上海、面向华东、辐射全国,为国家培养了各类人才10余万人,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经过几代华政人的努力,学校已发展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等学科协调发展、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学,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
  华东政法学初创时期设有学部、夜校部和专修科,1953年设干训班,1954年设本科,1957年设函授部。 其后由于历史原因,学校两度撤并又两次恢复,1981年恢复举办成人教育,现已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多功能的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共同协调发展的继续教育办学体系。学历教育设有法律、法学、社会工作、侦查学、治安学、劳动与社会保障、金融学、日语等专业;有高中起点专科、本科、专升本等办学层次;有业余、函授、自学考试等适合成人的多种学习形式。目前在校学历教育学生近8000人。由我校主考,面向社会开考的法律、金融、律师等专业的自考学生约1.3万人。为适应日益增多的社会需要还举办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班,公务员考试辅导班,成人高考考前辅导班、各类职业资格考证班及短期培训班。我校继续教育学院被上海市成教协会先后评为“2005-2006学习型协会学习型组织创建工作先进院校”、“2007年上海市成人高校先进集体”,在2007年上海市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活动中荣获“优秀品牌建设单位”称号。
  二十多年来,成人教育依托学校雄厚的师资力量和教学资源,为国家培养了批优秀的高层次法律专门人才。我校成人教育学生遍布华东六省一市乃至云南、广西、青海、河北、山西、海南等省市的各级政法部门、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他们已成为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力军。
  二、专业介绍

学历层次及学制

专业名称
及学位

培养目标

主要专业课程

专科起点升本科
学制:3年

法学

授:法学学士

培养具有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又有较深的专业知识,能适应法制建设多方面需要,熟练掌握民商事法律、法规与政策,具有比较突出的民商法律实务工作能力,在政府机关、司法部门、法学教育和科研机构、律师等行业,从事立法、司法、法律服务以及法学教育和科研工作的法学知识全面的高级法律人才。

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物权法、债权法(含合同法)、犯罪和刑法理论专题、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专题、国际贸易法、证据学、刑事侦察学、比较法、海商法、票据法、公司法、保险法、劳动法、社会学、犯罪学、公证与律师制度、司法鉴定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房地产法学、证券期货法等。

社会工作 *

授:法学学士

培养具备社会工作理论和实务经验及基本法学知识,能在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工会、青年、妇女等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从事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研究、社会行政管理、社会规划、社区矫治服务等社会工作者和社会政策评估与研究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社会学理论专题研究、社会工作专题研究、社会调查及方法、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社会工作行政专论、社会心理学导论、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社会工作伦理专论、社会工作政策与法规、社会工作高级实务、当代社会问题研究、精神健康、社会统计学等以及部分法律课程。

侦查学
(内控专业)

授:法学学士

本校是目前华东地区唯一培养本科侦查专业人才的学校,在全国侦查专业领域享有较高声誉。
培养掌握法学、刑事司法科学的基础理论,掌握侦查学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熟悉我国刑事司法工作的法律、法规,从事刑事司法实务和刑事侦查专业教学、科研的高级专门人才。

侦查学总论、犯罪学、治安学总论、侦查学原理、刑法学、诉讼法学、法医学、行政法学、刑事心理学、网络犯罪、物证技术学、司法精神病学、现场勘探学、侦查讯问学、侦查技能、经济案件司法鉴定、经济案件侦查、金融犯罪对策等。

治安学
(内控专业)
授:法学学士

培养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系统掌握治安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从事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安全保卫、预防和控制犯罪以及治安学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治安学总论、侦查学总论、治安管理学、犯罪学、诉讼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心理学、安全防范概论、社区管理学、物证技术学、讯问学、警察技能、治安案件调查、司法精神病学、网络犯罪对策等。

金融学

授:经济学学士

培养具备金融学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掌握银行、证券、投资与保险等方面业务的基本能力,能在以上行业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相关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

西方经济学、概率论、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会计学、统计学、财政学、高数、国际结算、证券投资学、市场营销、外汇理论与实务、财务报表分析、电子商务、经济法、合同法等。

劳动与社会保障

授:管理学学士

旨在为政府部门、政策研究部门、中型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社区服务部门以及劳动仲裁机构、司法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培养从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急需的高级专门人才。

管理学原理、劳动经济学、社会学、人力资源管理学、社会保障概论、法学概论、劳动法、行政学和行政法、劳工关系与薪酬管理、保险学、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统计学、比较劳动法、社会工作概论、行政诉讼法学等。

日语 *

授:文学学士

培养具有扎实的日语语言基础和广泛的科学文化知识,能在公安、检察、法院、海关、经贸、文化等涉外法律部门从事翻译、研究、管理等工作的德才兼备的日语高级专门人才。

综合日语、日语阅读、日语听力、日语视听说、日本概况、日语翻译理论与实践、、日本文学、民法学、诉讼法学等。

高中起点本科
学制:5年

法学

授:法学学士

培养具有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又有较深的专业知识,能适应法制建设多方面需要,熟练掌握民商事法律、法规与政策,具有比较突出的民商法律实务工作能力,在政府机关、司法部门、法学教育和科研机构、律师等行业,从事立法、司法、法律服务以及法学教育和科研工作的法学知识全面的高级法律人才。

法理学、宪法、刑法、民法总论、物权法、经济法、商法、债权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婚姻家庭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产权法、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刑事侦察学、证据学、司法鉴定学、法律文书、劳动法、犯罪学、刑事心理学、社会学、反不正当竞争法、金融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公证与律师制度等。

高中起点专科
学制:3年

法律事务

培养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和法律事务专业理论知识,熟悉我国主要法规和政策,能在各党政机关、司法部门、企事业等单位从事法律工作的专门人才。

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制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 、 刑法、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 、司法鉴定学、知识产权法学、商法、法律文书。

  注:*号处为2008年2009年新增专业。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