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2006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2-02-01 来源: admin 共1页

  一、招生类别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

  二、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详见附件1(南京大学招收MBA、JM、MPA、MPAcc专业学位具体事宜)、附件2(南京大学招收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具体事宜)、附件3(南京大学招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具体事宜)。

  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6年7月31日。

  三、报名方法及程序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凡报考南京大学者,须在网报规定时间内(2006年7月10-23日),通过互联网登录江苏省学位办指定网站(http://xwb.jsjyt.edu.cnhttp://zzlk.nuaa.edu.cn),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打印网上报名信息(不能打印的,须记下网上报名编号),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7月27日至31日)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递交报考材料、交纳报名费、现场拍照、确认信息。不经现场报名者,网上报名无效。

  报考者须填写《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4)一式二份,在每一张资格审查表相应位置贴本人近期同底版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并经本单位人事部门推荐(本单位人事部门须在照片上及“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 栏盖章)。报考法律硕士的政法系统考生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还须由省级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

  原则上要本人携带有关材料到南京大学现场报名,即不接受异地报名、不接受函审资料。但经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同意在异地报名、考试的考生(如报考南京大学苏州研究生院),可以在苏州大学报名(详情请于7月中下旬关注苏州大学研究生部网站http://www.suda.edu.cn/department/gssu/,联系电话:0512-65112816),并在8月5日前将报考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原件)、学位证书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寄到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210093南京市汉口路22号,联系电话025-83593251,83592729,83597492,83592951)。

  四、其他事宜

  1、资格审查

  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单位。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由我校在录取前进行。

  2、考试工作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实行全国联考。其中,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外国语(英语、日语、俄语)考试科目,使用同一试卷,命题依据《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纲》(2005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工程硕士的联考科目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以下简称“GCT”),“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艺术硕士(MFA)参加全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联考,命题依据《2006年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纲及指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

  全国联考时间为2006年10月21日、22日。地点:由江苏省学位办统一安排。

  3、招生计划

  根据有关培养单位要求分布在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和南京大学苏州研究生院。详见附件1(南京大学招收MBA、JM、MPA、MPAcc专业学位具体事宜)、附件2(南京大学招收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具体事宜)、附件3(南京大学招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具体事宜)。南京大学苏州研究生院由教育部正式批准成立,位于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高等教育区(联系电话:0512-65931936)。请考生务必在《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4)中注明所选择的研究生院名称。

  4、录取工作

  在保证录取质量的前提下,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综合考查,择优录取。

  5、有关课程设置、授课方式、培养费用等事宜由有关培养单位解释;有关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等事宜由研究生院招生办解释。

  6、我校7月27-31日受理2005年“GCT”成绩不低于210分的考生申请就读我校相关领域的工程硕士(申请表见附件5:南京大学接收2005年未被录取“工程硕士”考生申请表)。

  7、为及时了解专业学位招生、考试信息,请考生留意研究生招生网页(http://grawww.nju.edu.cn 研究生招生)。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  南京大学苏州研究生院
  二OO六年六月十八日

  南京大学招收MBA、JM、MPA、MPAcc专业学位具体事宜

学位名称、代码及招生计划 报考条件 培养单位及联系电话 考试科目及
业务课参考书
培养费标准
工商管理硕士(MBA)
460101
南京200名
苏州100名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5年以上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管理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南京大学商学院
MBA中心
83593339
83592599
83592461
全国联考2门:英语、综合能力;学校单考1门:政治理论
《2006年MBA联考纲》(机械工业出版社)
6万元/人
法律硕士(JM)
410100
南京200名
苏州100名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重点招收政法部门人员(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我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南京大学法学院
法硕中心
83594175
全国联考2门: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学校单考1门:政治理论
《2006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专业综合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5月出版)
3万元/人
公共管理硕士(MPA)
490100
南京150名
苏州150名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我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MPA中心
83597428
83594363
全国联考4门:英语、管理学、行政学、综合知识;学校单考1门:政治理论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3万元/人
会计硕士(MPAcc)
530100
南京50名
苏州40名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从事会计或相关领域实际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南京大学商学院
MPAcc中心
83592700
83685442
83596538
全国联考3门:英语、财务会计、综合知识;学校单考1门:政治理论
《2006年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联考纲及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6万元/人

  注:

  1、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报名时间(2006年7月31日)。

  2、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英语实行全国联考,考试使用同一试卷,命题依据《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纲》(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3、全国联考时间:10月21、22日。

  4、政治理论面试时间:原则上在联考成绩发布以后,具体时间及人员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http://grawww.nju.edu.cn研究生招生)。

  5、招生计划中的“南京”指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南京市汉口路22号),“苏州”指南京大学苏州研究生院(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高等教育区)。请考生务必在《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4)中注明所选择的研究生院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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