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4 共1页

遂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开展2017年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执业医师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浙江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浙卫发〔2008〕293号)和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第五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浙卫办医政〔2017〕6号)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第五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依法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我县各级各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医师,包含临床、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四大类别。

二、考核机构

我县延续上期考核机构,遂昌县人民医院、遂昌县中医院为本期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分配名单见附件1),具体负责全县医疗机构医师定期考核及后续录入工作。目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已停止使用,从本周期起浙江省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直接录入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具体录入方式另行通知)。

三、考核时间及通知主体:

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计中心、县疾控中心、丽水二院遂昌分院、遂昌广济骨伤医院具体负责通知本单位注册医师,并填写《医师定期考核登记表》(附件2),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通知在本单位注册医师、辖区内个体诊所、村卫生室、医务室的医师,并填写《医师定期考核登记表》。《医师定期考核登记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于2017年10月10日前上报县卫计局医政科王灵巧处。2017年11月4日和11月5日分两批进行医师业务水平测试。业务水平测评采取闭卷笔试的形式进行,分执业和执业助理医师两个层次以及临床、口腔、公共卫生和中医四个类别,内容为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基础知识等。临床、公共卫生类别考生考试地点在县人民医院,中医、口腔类别考生考试地点在县中医院。

四、考核内容及程序

(一)考核内容:包括医师工作成绩评定、医师职业道德评定、医师业务水平测评等。其中医师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由执业机构完成,考核机构复核,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机构组织开展。

(二)简易程序

1.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或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执业经历(年限)的计算标准: (1)2012年前(含2012年)经医师资格考试合格并经注册的人员为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2)2005年前经医师资格考试合格并经注册的人员(含老人老办法过渡人员)为12年以上执业经历;

良好行为记录是指医师在考核周期内受到政府或其他有关部门给予的奖励、表彰、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取得的技术成果等。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在考核周期内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

2.符合简易程序的,医师本人填写《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申请表》(见附件3),经单位同意盖章后,向负责医师定期考核的考核机构提出申请,《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申请表》于2017年10月20日前由医疗机构负责考核的人员统一交给负责本区域的考核机构,考核机构接到申请后确认不符合简易程序人的要10日内书面通知到本人。

(三)一般程序

1. 一般程序的适用条件:除执行(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需参加医师定期考核的人员执行一般程序。

2.适用一般程序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由所在的注册执业机构对其平时工作成绩和综合职业道德表现做出评价,填写好《医师定期考核表》(附件4),交由医疗机构负责考核的人员,并于10月20日前报负责本区域的考核机构。

3.本考核周期内按规定取得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的,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考核时即考核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

五、考核结果及反馈

(一)考核机构于11月15日前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5)报县卫生计生局备案。

若被考核医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结果30日内,向负责其定期考核的考核机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机构应在接到复合申请30日内对医师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医师本人。

(二)各考核机构于11月30日前完成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的信息录入工作。

六、监督管理

县卫生计生局依照原省卫生厅《浙江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章规定对本县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七、工作要求

(一)医师定期考核是医师管理的要求,是医师依法执业的依据之一,各机构、各医师需高度重视。每位医师必须认真、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及时参加考核。

(二)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须及时通知并组织医师参加定期考核,切勿遗漏应考核对象。各机构成立考核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执业机构负责对医师信息真实性进行审核,上报考核名单,指派正确的考核程序,合理安排业务水平测试时间,组织开展工作成绩与职业道德的评定。

(三)考核机构要成立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掌握简易程序的执行标准,认真组织业务水平考核,确保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有序开展。

(四)县人民医院负责准备临床类别的复习提纲与测试题目,中医院负责准备中医类别和口腔类别的复习提纲与测试题,县疾控中心负责准备公卫类别的复习提纲与测试题,两家考核机构在组织业务水平测评时做到资源共享并保持时间的一致性。

(五)各机构严格掌握各环节工作时间点,必须在相应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如在工作中遇到问题可以与卫计局医政科联系。


附件:1.遂昌县2017年医师定期考核对象分配表

2.医师定期考核登记表

3.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申请表

4.医师定期考核表

5. 遂昌县医师定期考结论汇总表






遂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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