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阳县医师定期考核区域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4 共1页

平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文件


平卫发〔2017〕187号


关于平阳县医师定期考核区域调整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由于我县行政区域调整,经研究决定,对以下8家考核机构的考核区域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平阳县人民医院负责本院、平阳康宁医院、平阳富阳医院及昆阳镇、海西镇、万全镇(宋桥、榆垟)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2.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负责本院、平阳健安康复医院及水头镇(南湖、朝阳、鹤溪)、山门镇、南雁镇、顺溪镇(维新、吴垟)、腾蛟镇(凤巢、龙尾)、青街畲族乡、凤卧镇、闹村乡、怀溪镇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3.平阳县中医院负责本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鳌江镇(钱仓、梅源、梅溪)、南麂镇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4.平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本中心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5.平阳长庚医院负责本院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6.平阳县萧江中心卫生院负责本院及桃源、后林、夏桥卫生室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7.平阳县麻步中心卫生院负责本院及树贤、渔塘、塘北卫生室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8.县基层卫生协会负责全县医务室、村卫生室和社会举办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请受委托的考核机构按照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成立考核委员会,拟定医师考核工作制度,制定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方案并将考核委员会的成员名单于2017年8月22日前报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科。

联系人:季叶丹          电话:58111337


平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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