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9页


(三)
1996年5月1日,德宝公司与华光公司订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德宝公司向华光公司出售巴西钢坯9 100吨,每吨单价3 000元,总计价款2 730万元;买方应于5月lO日前交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定金,并于5月15日前另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其余50%应于5月31日前付清;卖方自收到定金后分批交货,6月15日前交付全部钢坯。华光公司于5月8日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即819万元,至5月15日前再未支付任何款项。德宝公司于5月9日、12日、14日三次供货计5 100吨,华光公司将这些钢坯交付精益公司加工成钢板。5月20日,德宝公司与华光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华光公司应于10日内支付全部余款;逾期未付的,德宝公司可以变卖华光公司委托精益公司加工的钢板并受偿。同时,应华光公司的请求,中长公司作为保证人,担保该协议的履行。后华光公司经营不善严重亏损,到当年8月尚未支付德宝公司的货款和精益公司的加工费。精益公司占有加工成的钢板。
请综合分析、回答本案涉及的以下法律问题。
79.德宝公司与华光公司之间设定的担保方式有(  )。
A.保证
B.抵押
C.质押
D.定金
80.关于德宝公司与华光公司之间的定金条款,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双方关于定金数额的约定合法有效
B.双方关于定金数额的约定中超过20%的部分不能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C.该定金条款自5月1日起生效
D.该定金条款白5月8日起生效
81.中长公司作为保证人,其担保的主债权范围是(  )。
A.全部合同价款
B.剩余的。70%合同价款
C.全部合同价款除去以钢板变价受偿的部分
D.剩余的70%合同价款除去钢板变价受偿的部分
82.关于精益公司加工的钢板的处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精益公司有权直接取得钢板所有权
B.德宝公司有权变卖钢板并从其价款中优先受偿
C.精益公司有权留置钢板
D.德宝公司有权取回钢板
(四)
张某、王某、李某、赵某、刘某、高某、吴某共同发起设立世达股份有限公司,张某以专利权和专有技术出资,王某以其熟练运用该专利的劳务出资,李某以其信誉出资,赵某、刘某、高某和吴某以现金出资。世达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1月5日成立,注册资本1 000万元。赵某实际出资100万元,但是其对债权人甲负债200万元逾期未还,债权人甲请求人民法院扣押赵某在世达公司的股份。高某经公司股东会同意,与公司从事一笔交易,股东会要求其将已经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设定为质权,以提供担保。
请综合分析、回答本案涉及的下列法律问题。
83.本案发起人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方式是(  )。
A.专利权和专有技术
B.劳务
C.信誉
D.现金
84.关于赵某的股份和身份,正确的说法是(  )。
A.赵某的股份可以作为人民法院扣押的标的
B.赵某的股份不可以作为人民法院扣押的标的
C.赵某由于负债较大且逾期未还,不能出任公司董事长
D.赵某虽然有负债,仍可以出任公司的一般董事
85.发起人刘某可以在(  )以后转让自己的股份。
A.2000年7月5日
B.2001年1月5日 来源:
C.2002年1月5日
D.2003年1月5日
86.关于股东会要求高某将已经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设定为质权的做法,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经过股东会同意,设定的质权合法 
B.经过董事会同意,设定的质权合法
C.公司可以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因此合法
D.公司不可以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因此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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