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2页

  广东佛山: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事局,市直及驻禅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关于2007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中心函〔2007〕61号)的精神,现将我市2007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

  2007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全省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东省参加考试的,均须登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 http://www.gdkszx.com.cn),并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等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07年4月2日9:00时起至27日17:00时截止,在此时间区间内,广东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将开通2007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网上预报名,该预报名须经过网上填表(简体字填写)和照片上传(近期彩色证件照片,文件容量不大于50K,与提交的照片须同版)等步骤。市直和各区的考生在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须按工作属地原则再进入佛山市直或各区网上报名点进行报名。

  2、“报名确认”时间:佛山市报名确认时间定于2007年4月23日至27日。

  3、“报名确认”地点:按工作属地原则,各区报名确认地点在各区人事局,市直单位报名确认地点在市人事考试中心(上午8:30—12:00时,下午2:00—5:30时,地址:禅城区惠景城绿景一路26号三楼,联系电话:8387412383874124)。市直和各区考生或单位(集体报名)持规定要求的“报考材料”到上述地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

  各区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工作,并将有关报名材料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2007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的要求见附件。

  二、 考试科目及时间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滚动管理。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考场设置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在广州设考场、在深圳设分考场,考试详细信息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事项

  (一) 准考证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从“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下载及打印准考证,届时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赴考,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区将考务费全额上缴市财政专户(单位名称:代理佛山市财政非税收入专户,银行账号:2013021011932130030,开户银行:工行佛山分行营业部)。

  (三)考试用书征订的具体事宜在“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另行通知。

  附件:2007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的要求。

  二00七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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