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价格鉴定师《价格鉴证理论》第一章讲义(3)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市场法的缺点

  1、需要公开活跃的市场为基础,如果市场发育不充分,却受足够的可比资料,则难以应用。

  (2)应用范围受到限制,一般不适用于鉴证工资标准、在建工程、列入如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商品和收费目录的价格,也不适用于专用机器、设备,部分无形资产,以及受到地区、环境等严格限制的资产价格鉴证。

  4、运用市场法解决鉴证问题

  例题:

  采用市场法对某标的进行价格鉴证时,选取的参照物A的价格为8万元,其各项因素劣于鉴证标的,差异系数为0.01;参照物B的价格为7.7万元,其各项因素劣于鉴证标的,差异系数为0.03;参照物C的价格为8.2万元,其各项因素优于鉴证标的,差异系数为0.02。若选取三个参照物比准价格的平均值为价格鉴证的结果只,则鉴证标的的价格为多少万元。

  以A为参照物:标的价格=8*(1+0.01)=8.08

  以B为参照物:标的价格=7.7*(1+0.03)=7.93

  以C为参照物:标的价格=8.2*(1-0.02)=8.04

  平均:8.02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