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部分中应说明在鉴定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鉴定结论,但非鉴证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测算的有关事项,也应提示使用者注意特别事项对鉴定结论的影响,还应揭示鉴证人员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提示报告使用者注意特别事项对鉴定结论的影响;
(2)价格鉴定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①写明委托人提供资料必须客观真实;
②写明是否考虑了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不可抗力的影响;
③写明是否考虑了特殊交易方式对鉴定结论的影响;
④其他假设和限制条件。
(3)声明:
①说明委托方应为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②价格鉴定结论书中价格鉴证人员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③价格鉴定结论书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价格鉴证人员自己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但受到价格鉴定结论书中已说明的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
④价格鉴证人员与价格鉴定对象没有(或有已载明的)利害关系,也与有关当事人没有(或有已载明的)个人利害关系或偏见。
⑤价格鉴证人员是依照《陕西省价格鉴证操作规范》进行分析,形成意见和结论,撰写价格鉴定报告。
⑥价格鉴证人员已(或没有)对价格鉴定标的进行了实地查勘,并应列出对价格鉴定对象进行了实地查勘的价格鉴证人员。
⑦没有人对价格鉴定报告提供了重要专业帮助(若有例外,应说明提供重要专业帮助者的姓名)。
⑧其他需要声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