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2007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开始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厦门市教育局近日公布了做好2007年师范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安排。

  据悉,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对象为户籍在厦门或在厦高校2007年师范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

  其中,户籍在厦门的外省、外地区高校2007年师范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院校所在地未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于7月16?20日向厦门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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