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本月下旬开始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市教育局人事处近日发布了2007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认定工作将在本月下旬展开。此次认定教师资格种类包括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根据市教育局的安排,10月23~25日,申请人可到户籍所在县(市、区)级教育局咨询、领取表格;11月5~7日,进行申请受理。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者提出的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其中高中和中职类于11月16日前由各县(市、区)级教育局上报金华市教育局。根据 《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的规定,对有关申请人员进行能力测试,测试工作将在11月28日前完成。具体测试人员名单、内容、时间及所用教材由认定机构提前7天通知申请人(参加高中和中职类测试的人员名单、所用教材、时间、地点等都将公布在金华教育网http://www.jhedu.org上)。

  完成以上各个工作程序后,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的意见,并通知申请人,相关事项可以登录金华教育网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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