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申请教师资格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我省;二、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条件;三、取得《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并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四、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合格证书;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