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教师资格认定3月10日开始报名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记者昨日从南昌市教育局获悉,该市今年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全面启动,3月10日开始报名,凡2008年6月30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有关条件的均可申报。

  据了解,3月10日至3月14日受理社会人员报名。3月17日至3月21日受理各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统一报名。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相应层次补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考试合格证。

  2008年5月10日举行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具备申报认定教师资格学历条件者,不能参加当年补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具体报名信息可登录南昌教育信息网(www.ncedu.com.cn)查询。

  来源:新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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