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200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开始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昨日,长沙市教育局启动了200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今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仍按中学(含中专)和小学(含幼儿园)两个层次,采用湖南省统一命题制卷,长沙教育学院负责组考和评分的形式进行。
  
  今年的考试内容及时间安排为:3月22日上午9:00-11:00考教育学(闭卷),3月22日下午2:00-4:00考教育心理学(闭卷)。同时,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必须按《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试行)》的要求和先培训后测试的原则,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未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组织的非师范毕业申请人员(高中及以下各类教师资格)相应层次教师教育专业培训和教育实习,或培训和实习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上半年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时间和地点为:5月9日-5月11日,长沙教育学院内。
  
  根据通知规定,上半年教师资格申请受理的时间为4月15日至30日(节假日除外)。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在长沙市人民政府政务中心(人民路29号长沙城投大厦内)委托窗口受理;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在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或政府政务中心窗口受理。

  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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