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考试规定出台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日前,从我市教育部门获悉,2008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规定已经出台,明确了参加范围、申请条件以及涉及教师资格认定的“两课”考试内容、考试网报时间。需要参加2008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考试的可在3月报名。

  据了解,2008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范围是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员,包括各级各类学校已取得教师资格拟申请其他等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200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其他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人员;普通话水平要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1954年1月1日前出生的申请人员可免)。

  规定要求,除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特许条件者外,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须到户籍或工作单位,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名参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以下简称“两课”)考试,取得《合格证》。3月10日至l5日,进行“两课”考试及补修培训的网上报名。3月20日至22日,进行“两课”考试及补修培训的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人员照片采集、相关信息及教材征订确认。“两课”考试准考证由考生于考试前l5日内登陆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此证作为考试入场的必要证件之一。7月15日前,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完成教育教学能力测评、体检;正式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做出认定结论,最后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来源:泰山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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