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200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拉开帷幕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新年伊始,200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拉开帷幕。1月22日下午,记者在市教育局获悉,今年我市继续实行开放式、社会化的教师资格认定方式,资格认定报名时间为1月26日至30日。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育教学能力的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报名认定教师资格。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本次资格认定暂不受理以下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不具备规定学历的特殊技艺者;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申请两种以上教师资格者;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者。

  今年认定的教师资格包括: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其中,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技工学校和职业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主管单位初审后统一报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据了解,今年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1月20日至2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1月26日至30日为报名和资格初步审查阶段,3月15日至25日为教育理论考试阶段,7月上旬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阶段,8月下旬为认定和发证阶段。

  来源:上党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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