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2008年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报名即将展开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日前,市教育局对2008年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工作做了安排,报名工作即将展开。

  根据安排,全市2008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报名时间统一为2008年1月28日至31日。除市区(包括城区)范围内申请认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到市行政审批大厅报名外,其余人员一律由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报名。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于2008年3月1日前,将本县区参加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人员情况统计表上报市教育局。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执行。

  参加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人员范围是:在学期间未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或在学期间修学过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成绩不合格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非学前教育专业或非幼儿师范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现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非小学教育专业或非中等师范学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现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参加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成绩不合格人员。申请认定高中教师资格的人员,其前期学历为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且在学期间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成绩合格,后取学历为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可免于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具有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免于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所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且成绩合格与否,以申请人的档案记载为准。
 
  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各科成绩全部合格(各科成绩均达60分以上)或单科成绩合格的人员,由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核发《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和《单科合格通知》。《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和《单科合格通知》有效期为5年,5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应重新参加考试。
 
  教育理论考试科目参考用书为: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的参考用书为教育部规划教材《幼儿教育学基础》、《幼儿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的参考用书为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教育学纲》(适用于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者,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和《教育心理学纲》(适用于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者,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的参考用书为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教育学纲》(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和《教育心理学纲》(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的参考用书为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教育学纲》(适用于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者,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和《教育心理学纲》(适用于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者,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今年仍将在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试题中增加教师职业道德内容。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教师职业道德考试参考用书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与高等教育法规》(赵光辉、陆玉文、郑洪江编,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申请认定其它种类教师资格人员的教师职业道德考试参考用书为《新世纪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连秀云主编,教育科学出版社出版)。各类参考用书,不组织统一征订。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理论考试,定于2008年3月16日上午举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申请认定其它种类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理论考试,定于2008年3月23日上午举行。各县区不设考点。

  来源:晋城在线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