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教育法律法规模拟试题及答案

发布时间:2011-10-14 共5页

四、简答题(共 4 题,每题 5 分,共 20 分)
1、学校应履行哪些义务?
答:《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学校要履行以下基本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5)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6)依法接受监督。
2、教师应当依法履行哪些义务?
答:《教师法》第八条规定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3、教育法律原则的具体内容是哪些?
答:
(1)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原则
(2)尊重和保障受教育权的原则
(3)教育优先发展原则
(4)维护受教育者健康成长的原则
4、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责有哪些?
答: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责主要包括:
(1)保证设施安全
(2)完善安全制度
(3)落实安全教育
(4)安全管理到位
(5)及时救治伤病
(6)常备应急预案
(7)关注校园周边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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