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会心团体咨询或成长小组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2页

  会心团体
  1、概述
  什么是会心?Moreno(1946)对“会心”的解读是:
  两个人的相遇,
  两人目光相接面与面相聚,
  就在你靠近我的刹那,
  我将穿戴上你的眼睛;
  就如同你穿戴上我的眼睛一样。
  那么,
  我将能用你的目光来认识你;
  如同,
  你亦用我的目光看着我。
  上世纪60年代,个人中心理论从个别咨询扩展到团体咨询,在协助人们成长和改善人际关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罗杰斯在加州拉吉拉(Lajolla)提出的教育新制度就是建立于“个人中心”原理之上。他假设在一个彼此尊重、彼此以诚相待,家有感同身受的了解的环境下学习时,“自我实现”的动力就会出现。
  罗杰斯将当时存在于美国的许多性质相同的咨询团体统称为会心团体(encountergroup),包括人际关系小组,T-小组,敏感训练小组,个人成长小组,人类潜能小组等。这些团体尽管名称各异,但本质上是相同的,都强调团体中的人际交往经验,都注重此时此地的情感问题,团体咨询的目的不是为了治疗,而是促进个人的成长,包括了解自我,增强自信,寻求有意义的人际关系等。会心就是指心与心的沟通和交流,概括了这些团体咨询最根本的特点。因此,会心团体被视为发展性团体咨询,或成长性团体咨询。
  日本咨询心理学家国分康孝把会心团体的原理概括为6条:
  自我知觉。不同于自我洞察,更强调体验自己此时的感情。
  感情表现。觉察到真实的自我,就要将它表现出来,这里的表现是指感情。
  自我肯定。用语言的及非语言的形式坚持真实的自我。
  接受他人。培养接纳他人的能力,最好的训练是倾听。
  有信任感。相信他人行为的一贯性,建立良好的关系。
  完成角色。为了在现实世界里表现真实的自我,必须通过自己的角色来表现才是现实的。
  会心团体的原则是从“以个人为中心”发展而来的“以团体为中心”。会心团体咨询中成员相互尊重,信任,建立起来的良好关系可以使参加者降低社会屏障,毫不受防御机制阻抑地揭示自己最核心的情感,即真实的自我。团体指导者与参加者积极地鼓励其他人表达自己的真实情感,显露出那些平时从未表露出的态度,使每一个成员都被其他人如实地看待,并从其他成员的反应中得到关于自己的肯定或否定的反馈,以便真正地认识自我。这个过程虽会有曲折,成员间也可能出现冲突,但这是暂时的。在团体的发展中会使每个成员体会到其他人对自己的关心和尊重,从而增加成员对自己的关心和尊重,加强责任感,改变自己不适应的行为,学会建立满意的人际关系,使生活更丰富更有意义。
  事实上,会心团体从动力学角度弥补了“一对一”心理咨询的重缺陷:传统心理咨询理论认为,咨询过程就是咨询师和咨客双方在角力。咨客内心中有某些不利于他走向心理健康的因素,咨询师要对抗它们。实际上,对于咨客而言,咨询师只是他环境中的一部分。除了咨询师,他还要接触许多人,许多事。将他的心理推向不健康的因素基本都在这个环境里。单个心理咨询师要想借自己的力量和这么强的社会力量拨河,胜算并没有多少。影响力肯定不及一个团体。
  当然,会心团体并不能解决一切心理问题。罗杰斯坦率地说出了它的不足:由于这是人为建立的团体,团员们在会心团体里能够敞开自己,回到原来的环境里往往又会恢复原样,并不都能主动促使原来的环境走向开放。由于团体交流中留给个人的时间有限,深层次的心理问题常常不能解决,团员在发现自己的心理问题后,仍然应该求助于一对一的心理咨询。
  正因为会心团体的价值和局限性,我们可以把它看作心理健康事业的必要组成部分。它不能解决一切心理问题,但不能没有它来参与心理问题的解决。
  2、产生和发展
  以人为中心治疗(person-centerTherapy)的创始人是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卡尔?罗杰斯(CarlRoges,1902-1987)。该疗法发展于四十年代。
  发展过程:
  罗杰斯在治疗心理疾病的过程中发现,心理疾病的治疗与人的健康成长息息相关,与人际关系的交往有密切的关系,心理治疗应以治疗者和当事人之间的真诚关系为基础。这种关系不是一种外部指导或灌输的关系,而是一种启发和促进内部成长的关系。
  重要阶段:
  第一阶段:1942年罗杰斯《治疗与心理咨治疗》出版,倡导非指导性治疗。
  第二阶段:1951年《当事人中心治疗法》出版,强调以当事人为中心,积极促进当事人的成长。
  第三阶段:六十年代,罗杰斯发表《成为一个人》,着重研究当事人如何在心理治疗中获得最佳的学习,以及探讨有助于个人改变的治疗关系,发展了个人中心治疗。
  第四阶段:七十年代,罗杰斯发展了个人成长团体-会心团体。
  3、基本理论
  (一)人性观
  罗杰斯认为,人性的发展和生物进化一样,具有建设性的方向。他把这种方向叫做“造型倾向”。罗杰斯坚信:
  1、人是理性的,能够自立,对自己负责,有正面的人生取向。
  2、人有追求美好生活、为美好生活而奋斗的本性。
  3、人是建设性和社会性的,值得信赖,可以合作。
  4、人有潜在的能力足以有效的解决生活问题。
  5、人有能力自我导引,迈向自我实现。
  罗杰斯也承认人有侵犯冲动和多种复杂的心理冲突,但解决这些冲突不应采取心理防御的态度,心理防御无助于问题的根本解决,甚至是有害的。当一个人从防御中解放出来,能对自身的多种需要和社会要求全部开放时,他的反应会是积极的、前进的、建设性的。
  罗杰斯相信人最基本的生存动机就是全面发展自己的潜能,不断成长和实现自己。因此,心理治疗的目标就是“将一个具有充分潜能的人早已存在的能力释放出来”.
  (二).特点
  1、以人为中心
  2、把心理治疗看成一个转变过程
  3、非指令性技巧
  (三)基本原理
  1、个人中心治疗的基本假设
  人在本质上是可信赖的。人有不需要治疗者直接干预就能了解自己以及解决自己困扰的极潜能,只要提供适宜的环境气氛,建立有治疗功能的良好关系,使当事人体验到那些以前被自己否定和扭曲的感觉,学习接纳自己,增进自我觉察,他们就能朝着自我导引的方向成长。
  2、个人中心治疗的条件
  罗杰斯认为,治疗者的态度、个人特质、治疗关系的性质是治疗过程中首要决定因素。而治疗者的理论知识与技术则是第二位的。治疗者的态度和治疗关系建立的核心条件是主要有三条:即真诚一致、无条件的积极关注和同感的了解。
  (1)真诚一致是指真诚与真实,或治疗者自身的和谐一致,既治疗员在与当事人沟通时,要任随自身内部的感受和态度开诚布公地表达和流露,使当事人感受到治疗员对自己的真诚态度,不怀疑治疗员有任何保留,就能使当事人发生内在的改变,并向建设性方向转化。
  (2)无条件积极关注是指不带价值判断地表达对人的基本尊重,接纳人有权产生自己的感受。治疗者对当事人的接纳与关怀是无条件的,由此创造一种有利于当事人转变自我概念的气氛,无论当事人当时的感受如何,治疗员都应予以理解,甚至是珍视。
  (3)同感的了解是一种能深入他人主观世界了解其感受的能力,同感的了解开始于全神贯注的倾听。治疗员的倾听和日常生活中的听是不同的,有经验的治疗员能完全进入当事人内心世界,不仅能理解当事人自己意识到的部分,甚至对当事人自己尚未觉察的潜意识层的意思也能觉察出来,并把这种理解传达给当事人本人。这对当事人的转变有重要的作用。
  治疗员如果具备这三种特质就能营造一种促进成长的气氛,使当事人在其中可以向前迈进,而达到他所能成为的人。
  3、个人中心治疗的目标
  个人中心治疗的目标不仅仅是解决问题,而是帮助当事人成长,这样他们就更能克服现在以及将来所要面对的问题。因此治疗的基本目的是提供一种气氛,建立安全与可信任的治疗关系,使当事人能减少防卫,真实地自我探索,进而察觉阻扰成长地各种障碍,从而变得更开放、更能信任自己、更愿意进步,以及更愿意按照内心的标准去生活。
  在达到这个目标前,当事人必须先除去在社会化过程中形成的面具,从虚假的背后显现出一个不断实现的人,并且对经验开放、信任自己、评价的内在资源、愿意不断成长。治疗员通过真诚、无条件关怀和同感的了解,提供一种安全、接纳、信任、尊重的治疗气氛,使来访者在良好的治疗关系中自由、深入地自我探索,进而觉察影响成长的各种障碍,使来访者变得更开放,更能信任自己。
  治疗的结果:
  (1)使当事人对自己有较实际的看法和积极的评价
  (2)使当事人增加自信和较有能力自主,性格较健康
  (3)使当事人能够对自己和本身的感受以及对他人较为接纳
  (4)使当事人较少对自己的经验做出压抑,较能克服压力
  (5)使当事人行为上表现得较成熟,适应能力增强
  (四)自我理论
  “自我”是罗杰斯人格理论的核心,也是他关于心理失调的理论基础。他认为人的行为是基于他对自己的看法而定的。
  1自我的结构与内容
  罗杰斯理论中的“自我”概念与精神分析学中的“自我”含义是不同的,它不是指某种心理发展的动力,而是指对自己心理现象的知觉、理解和评价,是个人意识到的自我。但一个人对自我的看法并不一定与自己的实际情况相符:低估自己会使人自卑;高估自己会使人自傲。罗杰斯还提出“理想自我”的概念,这是个人所希望的自我形象,在自己心目中有很高的价值。理想自我和真实自我之间的差距能够作为一个人心理是否健康的指标。二者差距太,使人焦虑不安;二者差距的缩小会使人感到幸福和愉快。
  2自我的形成
  罗杰斯认为,自我概念是在个人与环境相互作用过程中形成的。最主要的是通过与环境中所出现的生命中的重要人物的交流逐渐产生自我概念。
  一个人健康的自我概念的形成与其儿时能否得到积极的关注有关。关怀、爱抚、同情、认可、尊重、喜爱等态度会使儿童感到温暖和满足,儿童天真和真实的自我就能得到表现,健康的自我概念容易形成。但父母的关注往往是有条件的:儿童的行为只有符合父母的价值观念,才会得到肯定,否则就会受到批评、斥责,甚至惩罚。罗杰斯把这种条件称为价值条件。价值条件的反复出现,儿童就会将它内化为自我结构中的一部分,成为指导儿童行为的准则。但此时问题就会发生:儿童迫于价值条件,往往会迎合父母或他人的评价,而拒绝对自身经验(如愿望和体验)的评价,于是和真实的自我渐渐疏远,自我的不协调状态便会出现。罗杰斯认为,理智而民主地对待儿童的行为是可取的态度。例如,当儿童有了过失的时候,父亲并不因此而轻视、斥责和惩罚他,而是以诚恳的态度认可孩子的感情,同时又适当地指出他的过失行为会给别人和自己带来麻烦和伤害,儿童就不会因此而出现自我不协调的状况。
  3心理失调的原因
  自我的协调一致是心理健康的关键。当一个人自我和经验之间出现了不一致、不协调,个体否认或歪曲经验,就会导致焦虑、自卑或对人敌视、恐惧等适应不良的状态,出现心理失调。自我不协调在心理失衡者身上有明显的表现。例如,一个人意识到“我是怎样的人”,同时又认为“我不该是这样”的时候,内部的紊乱就不可避免。治疗的宗旨就是要把不协调的自我转变为协调的自我。达到这一目标的关键是治疗过程中的关系和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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