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州自学考试报名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16-05-16 共1页

 

一、事项名称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业务

二、设定依据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国发[1988]15号)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考试[2009]1号)
3、《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粤府[1989]142号)

三、申请条件

凡在我市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自由选择专业,报考我省自学考试,依规定予以办理报名报考。在押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自学考试。

四、办理材料

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准考证号。

五、办理时间

1月、5月、7月、11月,以省自考办通知为准,届时请留意广州招考网(www.gzzk.cn)公布的通知

六、办理地点

广州市各区自学考试社会报名报考点,

七、联系电话

广州市各区自学考试社会报名报考点联系电话,

八、办理流程

1、预报名:新生自行到广东省自学考试网的报名报考系统进行预报名 (http://www.stegd.edu.cn/selfec/),设定个人密码,获取预报名号。
2、正式报名:考生携带身份证等证件到各指定的报名报考点进行正式报名,在正式报名时考生必须提供预报名号和密码,经审核通过后,考生将得到一个准考证号。
3、摄像:考生凭准考证号清单和身份证到广州市符合标准的考生电子照片采集处理网点摄像(注意:考生必须进行摄像后才可以报考)
4、考生拍摄电子照片后,必须登录广州招考网自考服务平台(http://zikao.gzzk.cn),登录“照片确认”子系统,对电子照片是否为本人进行确认并在系统点击提交,若不点击确认提交,那么照片无法上传至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将无法报考课程。(如果首次使用凭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正式报名时的姓名、准考证号、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正常使用的手机号码进行注册设定登录密码。)
5、如果发现电子照片不是本人,考生需先在系统选择不符合原因,然后在系统点击提交,否则电子摄像点不能重新上传。然后可通过系统中电子摄像点的联系方式进行与摄像点联系,重新摄像上传,然后再次登录系统确认,确保照片准确无误。在自学考试开考前一周,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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