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的概念

发布时间:2016-08-23 共1页

  一般而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包括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渊源体系和立法体系。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渊源体系是指由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外在表现形式所组成的有机整体。在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渊源包括国内法渊源与国际法渊源。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国内法渊源包括宪法中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环境与资源保护专门法律、其他法律中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条款、环境与资源保护行政法规、环境与资源保护部门规章、环境与资源保护地方性法规与规章、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司法解释等。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国际法渊源主要指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环境公约、条约、协定和议定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立法体系是指有立法权的机关按照立法权限和程序制定的环境与资源保护规范性文件组成的有机整体,包括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行政法规、环境与环境保护部门规章、环境与资源保护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但不包括环境与资源保护国际条约、公约、协定和议定书,也不包括司法解释。通常,我们是在法的渊源体系的意义上来定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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