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下半年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通知
各有关单位、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同意在归并过渡期内开展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鉴定的函》(人社部函[2010]135号)和归并过渡期《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鉴定考核方案》的要求,按照职业资格鉴定和《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11年下半年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经商有关部门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安排
1. 鉴定对象:
⑴2010年报名材料审核不合格且满足《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规定申报要求的人员;
⑵2008年取得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且满足《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规定的升级要求的人员;
⑶2010年鉴定和2011年上半年鉴定未通过,有单科合格成绩,符合补考条件的考生。
2.鉴定地点:
⑴南京市:南京工业大学
⑵大连市:大连安全科学研究院职业培训学校
⑶郑州市:河南安评职业培训学校
⑷福州市:福州市现代安科职业培训中心
⑸昆明市:云南巨星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职业技能培训站
⑹乌鲁木齐市:新疆欣荣安评职业培训学校
⑺廊坊市(燕郊):中国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华北科技学院)
⑻哈尔滨市:黑龙江省劳动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⑼济南市:山东技师学院
⑽北京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培训中心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鉴定详细地址见准考证。
3.鉴定时间:
级 别 | 鉴定日期 | 鉴定时间 | 鉴定内容 |
三级安全评价师 | 11月12日 | 9:00―11:00 | 理论知识科目 |
13:00―15:30 | 专业能力科目 | ||
一、二级 安全评价师 | 11月12日 | 9:00―11:00 | 理论知识科目 |
13:00―15:30 | 专业能力科目 | ||
16:30―17:30 | 综合评审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