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下半年安全评价师资格培训鉴定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2011年下半年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通知 

各有关单位、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同意在归并过渡期内开展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鉴定的函》(人社部函[2010]135号)和归并过渡期《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鉴定考核方案》的要求,按照职业资格鉴定和《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11年下半年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经商有关部门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安排
  1. 鉴定对象
  ⑴2010年报名材料审核不合格且满足《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规定申报要求的人员;
  ⑵2008年取得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且满足《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规定的升级要求的人员;
  ⑶2010年鉴定和2011年上半年鉴定未通过,有单科合格成绩,符合补考条件的考生。
  2.鉴定地点
  ⑴南京市:南京工业大学
  ⑵大连市:大连安全科学研究院职业培训学校
  ⑶郑州市:河南安评职业培训学校
  ⑷福州市:福州市现代安科职业培训中心
  ⑸昆明市:云南巨星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职业技能培训站
  ⑹乌鲁木齐市:新疆欣荣安评职业培训学校
  ⑺廊坊市(燕郊):中国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华北科技学院)
  ⑻哈尔滨市:黑龙江省劳动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⑼济南市:山东技师学院
  ⑽北京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培训中心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鉴定详细地址见准考证。
  3.鉴定时间

级 别 鉴定日期 鉴定时间 鉴定内容
三级安全评价师 11月12日 9:00―11:00 理论知识科目
13:00―15:30 专业能力科目
一、二级 安全评价师 11月12日 9:00―11:00 理论知识科目
13:00―15:30 专业能力科目
16:30―17:30 综合评审科目

  注:乌鲁木齐考点顺延30分钟。
  2011年下半年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鉴定工作时间安排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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