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的作用2

发布时间:2010-01-14 共1页

七、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方式(掌握)
(一)经纪活动的基本类型
一般而言,经纪活动的最主要的方式为居间、代理及行纪。
1.居间:是经纪行为中广泛采用的一种基本形式。特点是服务的对象广泛,经纪人员与委托人之间无长期固定的合作关系。
2. 代理是指经纪机构在受托权限内, 以委托人名义与第三方进行交易, 并由委托人直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商业行为。经纪活动中的代理, 属于一种狭义的商业代理活动。其特点是经纪机构与委托人之间有较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经纪人员只能以委托
人的名义开展活动, 活动中产生的权利和责任归委托人, 经纪人员只收取委托人的佣金。
3. 行纪是指经纪机构受委托人的委托, 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方进行交易, 并承担规定的法律责任的商业行为。
行纪与代理的区别有两点:一是经委托人同意, 或双方事先约定, 经纪机构可以以低于( 或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进( 或卖出),并因此而增加报酬; 二是除非委托人不同意,对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经纪机构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出卖人。从形式上看,行纪与自营很相似。
但是除经纪机构自己买受委托物的情况外,多数情况下经纪机构都并未取得交易商品的所有权, 他是依据委托人的委托而进行活动。从事行纪活动的经纪人员拥有的权利较, 承担的责任也较重。在通常情况下,经纪机构与委托人之间有长期固定的合作关系。
题目:与其他的经纪活动一样,房地产经纪活动是一种(    )的活动,房地产经纪业是(    )行业。
A.服务性
B.社会性
C.固定性
D.商业性
答案:(A)
题目:房地产经纪人或房地产经纪机构向委托人提供订立房地产交易合同的媒介服务,并收取佣金的行为,称为(  )行为。[2004年试题]
A.代理
B.行纪
C.居间
D.代办
答案:(C  )
(二)房地产居间
房地产居间,是指向委托人报告订立房地产交易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房地产交易合同的媒介服务,并收取委托人佣金的行为。包括:
房地产买卖居间、房地产租赁居间、房地产抵押居间、房地产投资居间。
(三)房地产代理
房地产代理是指以委托人的名义,在授权范围内,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方进行房地产交易而提供服务, 并收取委托人佣金的行为。
商品房销售代理是中国目前房地产代理活动的主要形式. 
(四)房地产居间与房地产代理的区别
除以上两种基本类型外,还有两类活动房地产行纪和房地产拍卖有时也被视为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两种特殊形式。房地产拍卖这实质上也是一种房地产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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