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2011年五月份一级建造师领证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一级建造师2011年五月份领证通知

  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已到,请衡阳地区考生凭身份证到市人社局考试指导中心(602室)领取。由于2010年度经济师考试合格人员还需经省厅资格复审,证书暂不发放,请考生关注网上领证通知。

  温馨提示:

  1、各类证书的领取通知会在衡阳人事人才网(www.hyrs.gov.cn)及时发布,请密切关注。由于本中心证书繁多,对于已通过各类执(职)业资格考试及计算机、职称外语考试的考生,请于公布领证日期起三个月内领取证书,逾期责任自负。

  2、依照有关规定,本着对考生负责的精神,各类执(职)业资格证书请考生本人亲自领取,谢绝代领。

  3、采用网上报名的考生请注意按要求传送清晰、格式正确的照片,以免领证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考生补职称外语证书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写明补证年份、部分情况还须提供一寸免冠照片;补执业资格证书须先到考试指导中心领取补证专用表格,登报声明后才能办理。

  衡阳市人社局考试指导中心
  201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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