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物业管理师考试报考指南:主考单位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主考单位

  人事部、建设部共同成立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考试办公室,设在建设部),负责考试相关政策的研究及管理工作。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考试中心负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试工作由当地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房地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协商确定具体职责分工。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