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1年物业管理师考试证书补 办 须 知
1、考生如遗失考试证书,须在市级报纸上刊登遗失启示,报纸上须刊登:考生姓名、考试名称、考试时间、证书编号、级别、专业。
2、考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二寸近期免冠彩照、证书补办申请表、刊登遗失启示的报纸原件(整版报纸)向当地证书管理部门申请补办证书并盖章确认。
3、该表由考生签字、市证书管理部门信息确认盖章后一式三份,原件连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报纸原件交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登记补办证书。www.Examw.com
4、我中心办公地址: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2812室。联系电话:51868911。
考生签字:市级证书管理部门
年 月 日 审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