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南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监督监管及虚假承诺处理

发布时间:2020-08-06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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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河南人事考试网《关于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知,2020年河南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监督监管及虚假承诺处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监督监管及虚假承诺处理

  (一)监督监管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对考生将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考试成绩公布后,省市两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和省人事考试中心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联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实名举报的,必须核实处理。省市两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报名条件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

  (二)虚假承诺处理

  1.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且不退还已缴考试费用。

  2. 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合格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记入专业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并视情况将失信人员信息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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