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西运城市卫生系统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6-05-16 共1页

   2015年山西运城市卫生系统招聘公告
 
  为落实人才强院战略,根据《运城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63名工作人员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经研究,运城市中心医院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待遇和资格条件
 
  (一)人数和专业
 
  共招聘工作人员63名,其中医疗类30名,医技类9名,药学类1名,护理类21名,工程类1名。具体岗位及人数附后。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能胜任医疗卫生工作,服从组织安排,愿意在本院工作10年以上。
 
  3、学历要求为全日制学历。硕士研究生毕业年龄要求在29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毕业年龄要求在28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护理专业要求24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专科毕业年龄要求在24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胜任医疗工作岗位。
 
  5、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由省、市医学会鉴定)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应聘者在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日—6月19日。
 
  2、报名地点:运城市中心医院人事科。
 
  3、联系电话:0359-63960160359-639615613327590598
 
  4、电子邮箱:ycchrsk@163.com
 
  5、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凡符合条件者持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材料)、执业医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照2张报名,并据实填写《运城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材料)、报到证(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和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运城市中心医院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对自己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报名者所提交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考试采取纸笔形式进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测试》,占综合成绩的60%。《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政策、公共卫生管理及医疗卫生常识等;《专业测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
 
  2、面试
 
  本着公正、高效、节俭的原则,按照各类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且要求进入面试人员理论分数不低于65分。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或者经书面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可以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该岗位不予递补。面试成绩当天对外公布。
 
  笔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与面试成绩权重相加后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
 
  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仍然并列,则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运城市中心医院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对象按笔试和面试权重相加后的综合成绩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规定执行。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经审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运城市中心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异议、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待学生毕业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由于本人原因未能正常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正式报到后,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聘用后,引进竞争机制,医疗人员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程考核,培训结束,根据考核结果淘汰5%。
 
  本方案由运城市中心医院负责解释。
 
 
  运城市中心医院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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