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提出,要把政治坚定、作风过硬、能力突出、经验丰富、热心服务群众的国家干部,选派到社区领导班子中来,重点是选好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特别是城乡接合部社区,配备的国家干部数量将更足、素质更高、能力更强,党组织书记可以高配。对工作实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社区干部,应作为上一级优先提拔任用的对象。我区要建立以国家干部为主体、聘用人员为补充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每个社区党组织应配备5—7名国家干部,使在职干部成为社区工作骨干。
新疆还将全面推行轮流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年轻干部到社区任职或挂职锻炼制度,特别注重选派少数民族干部到社区工作,使社区真正成为干部培养锻炼、增长才干的重要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