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兵团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发布时间:2016-08-17 共1页

   2014年新疆兵团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和《二○一四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相应职位的公务员。
 
  具体招考对象如下:
 
  ①在疆工作的各类高校毕业生;
 
  ②在疆服务的“四项目人员”(含兵团选派生);
 
  ③新疆生源的高校毕业生;
 
  ④疆外生源的新疆高校毕业生;
 
  ⑤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及子女;
 
  ⑥援疆干部的配偶及子女。
 
  2014新疆兵团公务员招考中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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