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补办申请

发布时间:2012-07-19 共1页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生领取的合格证书因故出现遗失、破损等情况的,可以申请补办“合格证明书”(以下简称“证明书”)以证明曾获得过合格证书。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规定,具体申请程序及相关安排如下:

  (1)该“证明书”与正式证书具有同等效用,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制作。

  (2)根据各地官方机构要求,考生填写申请上报信息。上报信息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获证年度考次(考试时间)、证书编号、获证级别等,对提交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证书发放手续。

  (3)各地机构收集申请信息时间和方式各异,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要求的时间上报有关信息。

  (4)根据教试中心函[2005]71号文的有关规定,教育部考试中心按每“证明书”20元人民币的标准收取补证费用。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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