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07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技术资格考试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19 共1页

山东省2007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技术资格考试通知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省直及中央驻济有关部门(单位)人事处:

  根据全国计算机软件考试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软考办函[2007]6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07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

  2007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开考的级别与专业设置如下:

  高级资格: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分析师

  中级资格:软件设计师、网络工程师、多媒体应用设计师、嵌入式系统设计师、电子商务设计师、信息系统监理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

  初级资格:程序员、网络管理员、电子商务技术员、信息处理技术员

  其中,信息处理技术员的“应用技术”科目采用分批上机考试的方式。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7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定于2007年11月3、4日举行。各级别的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见附件1。

  三、考试报名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有志于从事计算机软件工作的人员,不受学历、资历条件限制,只要达到相应的技术水平就可以报考相应的级别。

  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2007年9月18日。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自行安排。省直部门及中央驻济单位的报考人员到济南市信息产业局人事处(纬二路182号)报名,联系人:于童,联系电话:82075668,82075606。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或士兵证、军官证、未成年人的户口本、由我国政府签发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由监狱提供的犯人有效证明)、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黑白照片两张,并认真填写、填涂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信息卡。

  纲与教材出版信息见www.ceiaec.org/资格考试/教材目录。

  四、收费标准

  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49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的规定执行。

  五、考务管理

  (一)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各市要严格按照要求上报数据,不得随意删减项目。

  (二)报名卡使用新版《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报名登记表由各市自行印制。

  (三)准考证号由各市按照全省统一的编排规则进行编排,不得擅自改变。编排规则如下:

  准考证号长度为12位数字,其格式为:

  * * * * * * * * * * * *

  考次 专业 省码 市码 考场编码 座号

  第1位为年份的末位:7

  第2位为年内考试次第:2

  第3、4位为报考专业(其代码见附件3)

  第5、6位为山东省代码:37

  第7、8位为各市代码(附件4)

  第9、10位为考场编码

  第11、12位为座号

  由于准考证号中没有考点代码字段,因此实际操作中如需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考点时,考场编号需连续编排,不得重复。例如:第一考点为1-30场;第二考点为31-50场。

  (四)考场按每场30人编排,各市预定试卷时需加以注意。

  (五)各市于2007年9月20日前务必将报名数据库、《2007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试卷订单》(附件5)以及《信息处理技术员上机考试试卷订单》(附件6)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六)凡因个人原因报错级别、资格(专业)或填涂错报名卡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各市、各报名点务必提醒考生注意。

  六、考试组织实施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报考人数与市场潜力大,尤其是在校大中专学生报名参考积极性高,望各市、各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努力为广大考生提供一个良好、便捷的报考环境。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按照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处理。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00七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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