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07年下半年软考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2-07-19 共1页

2007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简章

    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简称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国人部发[2003]39号)文件规定,由国家人事部和信息产业部组织领导的国家级考试,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标准、统一证书的考试办法,每年举行二次。考试的目的是科学公正地对全国计算机与软件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和专业技术水平的测试,通俗地说就是计算机专业的职称考试。通过考试并获得相应级别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表明已具备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从获得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实施全国统一考试后,不再进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相应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一、2007年上半年考试级别及时间:
  见http://rk.csai.cn/pxjd/200703021726121902.htm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遵纪守法,并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包括从业人员、待业人员及在校学生,不受学历资历限制,不论所学专业和所从事专业,均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任一专业及其级别的考试。

    三、考试方式 除信息处理技术员考试应用技术科目为上机考试外,其余考试答题方式均为笔试。上午试题为客观题,考生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下午试题为程序(问题)分析填空等题,考生用黑色或蓝色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四、报名时间 全省报名时间为8月1日至8月20日。补报时间为9月10日至9月14日。省软考办报名期间周六、日不休息。全省各市地均设报名点,考生可就近报名。全省现已开通网上报名,考生于8月1日至9月14日期间均可通过网上进行报名。

    五、报名手续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B5或A4纸)一份、本人近期同底版彩色一寸照片2张、二寸照片1张。交纳报名考务费(初中级每人140元,高级每人210元)。

    六、参加考试 考生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咨询各报名处),凭准考证参加指定时间、地点和考场的考试,考试时必须带准考证及身份证。

    七、考试成绩与合格证书 考试结束一个月后考生可拨打声讯台电话查询考试成绩,号码为16898655(只限网通固定电话,省内不需加拨024)。同时开通网上查询考试成绩:HTTP://WWW.LNITEC.COM。合格标准由人事部确定,考试合格者将颁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共同盖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全国有效,其中系统分析师、软件设计师、网络工程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程序员的证书中日两国互认。从2006年开始在国家确定的合格标准基础上划定省内合格标准,达到省内合格标准的,颁发由辽宁省人事厅盖印的《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省内有效。

    八、纲和辅导资料 参见附表。

    九、考试辅导班:http://rk.csai.cn/hzzx/kspx.htm

    十、免费加入IT人才库。

    十一、省软考办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百脑汇科技大厦1022室,省信息技术教育中心,邮编:110003。电话:024-83993991/83993992传真:024-83993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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