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11年下半年计算机软件考试合格标准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19 共1页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6号),2011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的合格标准上、下午均为45分。合格人员证书办理具体见软考办网站(www.itetc.org)通知。 

  附件:《关于2011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江西2011年下半年计算机软件考试合格标准通知_来源考试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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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软考办
2012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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