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2012年职称计算机考试报名文件

发布时间:2012-02-21 共1页

导语: 2012年职称计算机考试报名已开始,百分百考试网校编辑团队会在第一时间发布考试报名时间,准考证领取时间,考试时间,证书领取信息以及辅导资料,模拟试题等。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已经发布《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市2012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报考对象及适用范围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85号)(见附件1)及相关文件的要求执行。
  二、报考时间
  原则上每月安排考试一次,具体报考时间、考试安排,请登录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点击“网上报名”栏内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报名须知查阅。
  三、考试科目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设中文Windows XP操作系统等14个类别22个科目(模块),考生可阅读附件1选择考试类别科目(模块)。
  四、考试方式
  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采用上机操作的方式。每一科目(模块)考试时间为50分钟,合格分数为60分,合格者可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五、报名办法
  为方便各有关单位(考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一)网上报名
  登录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或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点击进入“网上报名”→考生注册(或登录)→ 在【我的系统】中选择【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系统】,如无,请点击【申请应用系统】 → 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个人简历】 → 点击【考试报名】→ 选择考试类别 →确认“网上报名协议” → 阅读须知 → 选择考试地点(考区)→选择报考科目(模块)→【打印照相凭条】→到指定照相馆照相(见附件2,相片由照相馆直接上传到报名系统中,考生可于照相24小时后上网查询本人相片)→查看【个人报考情况】 → 【网上支付考务费】→ 完成报名手续→按网上指定时间打印准考证,依时参加考试。
  (二)现场报名
  1.请直接到广东计安信息网络培训中心(地址:广州市黄华路26号一楼,联系电话83851967,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 8:30-11:30,下午14:30-17:00)办理。
  2.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填涂妥当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报名表》(见附件3)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报名信息卡》(现场提供);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回);
  (3)符合规格的相片(电子版)。
  请在缴费前认真核对本人资料、报考科目(模块)等信息,考务费列入国家“收支两条线”管理,一经缴交,不再办理退费。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查询
  (一)根据原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23号)的精神,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时间将安排在工作时间段(双休日可安排考试),即8:30-17:30进行。各单位(考生)可合理安排工作,尽早报名参加考试。考试不合格者,可再次报名参加下一批次考试。
  (二)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在准考证打印时间内,自行从网上下载并用A4纸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考试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打印的准考证,即“两证”赴考,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结束十分钟后公布成绩。考生亦可于该批次考试结束的5个工作日后通过拨打信息热线16880016;手机短信(移动用户2+身份证号发送到1062233219;联通用户9+身份证号发送到1062622291),或登陆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查询考试成绩。
  (三)考生可通过专门为考生服务的电子邮箱与我中心联系,邮箱地址:gzexam@163.com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相片采集注意事项
  1. 考生网上填写个人资料后,打印照相凭条到指定照相馆(见附件2)照相,并由该照相馆在24小时内直接将相片上传到报名系统中。
  2. 在报名流程中,必须填写完整的个人资料和成功上传相片后方可进行网上确认,支付报名考务费。
  3. 已在报名系统指定照相点成功上传相片的考生,其相片的有效期暂定为五年,因此可使用原有相片,无须重新采集。
  4.现场报名的考生,可在报名点进行现场照相或自行携带符合规格(见附件4)的相片电子版,由报名点协助上传相片。
  (二)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质量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01〕307号)规定,考务费按每个科目(模块)60元收取。
  (三)考试用书
  请考生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订购。
  附件: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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