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2017上半年职称计算机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5 共1页

   关于做好2017年度上半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做好2017年度上半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7年度上半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定于2017年1月5日至11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场次见考试场次安排表(附件1),考生可根据个人时间自行选择参考场次。

  二、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设在唐山劳动技师学院,地址:唐山市丰南区国丰大街111号,公交路线:乘公交91路到煤医冀唐学院站下车。

  三、注意事项

  1、考试采取报考人员入场拍照方式采集照片,全部报考人员须于每场考试开始前2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

  2、首次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的考生,须注册方可报名。因注册后不能在系统中再次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请考生务必真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

  3、如注册过网上报名系统但忘记密码,可从注册时预留的邮箱中找回。

  4、缴费注意事项:如银行系统显示您缴费成功,即证明您已成功缴纳了报考费用。受银行业务处理周期影响,如果您在支付后,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未缴费,请您耐心等待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支付是否成功,切勿重复支付或自行删除已报考模块。

  5、遇政策或技术问题,考生可与唐山市职称考试中心联系咨询,电话:0315-2827463。

  四、考试报名程序

  自2016年12月5日起至12月12日止,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http://bm.cpta.com.cn/websign_13/Default.aspxH),按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报考人员务必于报考信息提交之时起24小时内成功缴纳报考费用,否则报考信息自动作废。确认网上缴费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缴费成功的考生不得再办理科目(模块)修改及退费手续。

  准考证打印:自成功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后, 报考人员即可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五、考试收费

  根据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和人社厅函〔2015〕27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考试收费按如下标准收取,即:每人缴纳报名费10元,考务费每人每模块66元。

  如需开具发票,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代办人须携带介绍信和每个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到我中心办理,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0日。

  六、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1个月内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成绩发布与查询”栏目公布。

  七、证书发放

  考试成绩公布后,关于证书领取发放等事宜,请关注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ets.lss.gov.cn)“职称考试”栏目或微信公众号“唐山市职称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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