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考试制度2009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大纲

发布时间:2014-02-22 共1页



  第五部分 税法科目

  一、基本要求

  为考察考生具有相关的知识和技能,本科目要求考生能够:

  1.熟悉税收与税法相关的基本原理;

  2.全面掌握现行各税种的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地点和减免税等相关规定;

  3.准确掌握生产经营活动中相关各税种应纳税额的计算;

  4.明确判断和表达相关问题的结论;

  5.重点掌握同一经营活动涉及多税种的相互关系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6.准确无误地填列各主要税种的纳税申报表。

  二、知识要求

  (一)税法概论

  1.税法的概念

  (1)税法的定义

  (2)税收法律关系

  (3)税法的构成要素

  (4)税法的分类

  (5)税法的作用

  2.税法的地位及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1)税法的地位

  (2)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3.我国税收的立法原则

  (1)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2)公平原则

  (3)民主决策的原则

  (4)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5)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与废、改、立相结合的原则

  4.我国税法的制定与实施

  (1)税法的制定

  (2)税法的实施

  5.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1)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的内容

  (2)我国税收制度的沿革

  6.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1)税收管理体制的概念(2)税收立法权的划分

  (3)税收执法权的划分

  (4)税务机构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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