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考试制度2009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大纲

发布时间:2014-02-22 共1页



  第四部分 经济法科目

  一、基本要求

  考生在复习经济法科目时,应当把握相关的知识和技能,考生需能够:

  1.正确理解并掌握与注册会计师行业相关的经济、民商法律的基本知识;

  2.掌握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诉讼时效、仲裁与诉讼、物权、国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独资企业、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企业破产、证券、合同、外汇管理、支付结算、票据、知识产权、会计等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

  3.正确理解上述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和联系,并能结合实际案例,运用前述掌握的知识进行分析判断,并得出正确的结论。

  二、知识要求

  (一)经济法基础知识

  1.经济法概述

  (1)经济法的概念

  (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①经济管理关系

  ②维护公平竞争关系

  ③经济组织内部经济关系

  (3)经济法的特征

  ①综合性

  ②经济性

  ③行政主导性

  ④政策性

  (4)经济法的形式

  ①宪法

  ②法律

  ③行政法规

  ④地方性法规

  ⑤部门规章

  ⑥司法解释

  ⑦国际条约或协定

  (5)经济法的体系

  2.经济法律关系

  (1)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①法律关系

  ②经济法律关系

  (2)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①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

  ②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

  ③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

  (3)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①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②权利

  ③义务

  (4)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①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

  ②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类型

  3.法律行为与代理

  (1)法律行为

  ①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②法律行为的分类

  ③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④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⑤无效的民事行为

  ⑥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2)代理

  ①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②代理的适用范围

  ③代理的种类

  ④代理权的行使

  ⑤无权代理

  4.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的概念

  (2)诉讼时效期间

  (3)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与延长

  5.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

  (1)法律责任的概念

  (2)违反经济法法律责任的形式

  ①民事责任

  ②行政责任

  ③刑事责任

  (3)解决经济纠纷的方式

  ①仲裁

  ②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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