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财政局:2014年江苏常州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22 共1页

关于2014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苏财会〔2013〕22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4〕7号)精神,现将我市2014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科目与方式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三门课程均采用计算机考试(三科连考),珠算五级按照《全国珠算技术等级鉴定标准》进行。

三、报名、考试时间安排

2014年将组织两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上半年和下半年各进行一次。

报名时间:上半年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5日至3月11日,下半年报名时间为8月20日至8月26日

考试时间:上半年考试时间为5月6日至6月4日,下半年为10月28日至11月26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四、其他

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收费,准考证的打印等事项另行通告。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常州市财政局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日

附件:

江苏省财政厅文件苏财会〔2014〕7号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沭阳县财政局:

根据《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暂行规定》(苏财会〔2013〕38号),2014年我省将组织两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上半年和下半年各进行一次。请各市、县抓紧落实,综合安排全年工作计划,做好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工作安排

(一)报名的具体时间安排:上半年全省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5日至3月11日,下半年报名时间为8月20日至8月26日。

各市、县应及时公布报名网站及报名有关事项,报名工作须在上述时间内完成。各市、县在报名期间必须及时做好考生报名信息的备份工作。

(二)认真做好考试报名的宣传工作。请各市、县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公布报名时间、报名条件、考试科目和交费方式等考试相关信息。

二、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的具体时间安排:上半年全省考试时间为5月6日至6月4日,下半年为10月28日至11月26日。各市、县应根据本地区报名人数和考试机位等情况,妥善安排上机考试时间,并及时将报名人数和考试时间安排情况报我厅会计处备案,考试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请各市、县统筹规划,合理安排时间和人员,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在报名和考试期间既要严格按照规定,也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扎实做好考试各环节的工作,切实维护考生利益,确保2014年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江苏省财政厅
2014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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