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2012会计证《财经法规》第二章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知识点(商业汇票的承兑)

发布时间:2012-10-24 共1页

  (三)商业汇票的承兑
  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承兑是汇票特有的制度,本票和支票都没有承兑。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
 
  【重点提示】注意承兑是汇票特有的制度,本票和支票都没有承兑。
 
  1.承兑的程序
 
  承兑的程序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提示承兑;二是承兑成立。
 
  (l)提示承兑。
 
  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承诺付款的行为。因汇票付款日期的形式不同,提示承兑的期限也不一样。
 
  表2-8 商业汇票提示承兑的期限

汇票类型

承兑类型

提示承兑的期限

不按期承兑的后果

见票即付的商业汇票

无需提示承兑汇票

见票即付

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

可以提示承兑汇票

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即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

必须提示承兑汇票

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重点提示】一定要掌握住上述三种商业汇票的提示承兑的不同。、

【例题18·单选题】下列关于承兑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B.承兑是商业汇票特有的制度


  C.承兑是银行汇票特有的制度


  D.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


  【答案】C


  (2)承兑成立。


  ①承兑时间。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一般来说,如果付款人在3日内不作承兑与否表示的,则应视为拒绝承兑。持票人可以请求其作出拒绝承兑证明,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重点提示】注意承兑期为3天,如果付款人在3日内不作表示的,则视为拒绝承兑。


  ②接受承兑。付款人收到持票人提示承兑的汇票时,应当向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回单上应当记明汇票提示承兑日期并签章。回单是付款人向持票人出具的已收到请求承兑汇票的证明。


  ③承兑的格式。付款人承兑汇票的,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当在承兑时记载付款日期。汇票上未记载承兑日期的,以3天承兑期的最后一日为承兑日期。由此可见,在这三个记载事项中,承兑文句和承兑人签章是绝对记载事项,缺一不可,否则承兑行为无效。而承兑日期则属于相对记载事项,即使该项内容欠缺,承兑仍然有效,但应以法律的规定作为补充,即以付款人3天的承兑考虑时间的最后1天为承兑日期。与此同时,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人还应当在承兑时记载付款日期。上列应记载事项必须记载于汇票的正面,而不能记载于汇票的背面或粘单上。


  【重点提示】注意承兑文句和承兑人签章是绝对记载事项,而承兑日期则属于相对记载事项。


  ④退回已承兑的汇票。付款人依承兑格式填写完毕应记载事项后,并不意味着承兑生效,只有在其将已承兑的汇票退回持票人才产生承兑的效力。


  【重点提示】此处容易出判断题,一定注意。


  【例题19•判断题】付款人依承兑格式填写完毕应记载事项后,承兑行为生效。( )


  【答案】×


  2.承兑的效力


  承兑生效后,即对付款人产生相应的效力。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这一到期付款的责任是一种绝对责任。具体表现在:(1)承兑人于汇票到期日必须向持票人无条件地支付汇票上的金额,否则其必须承担迟延付款责任;(2)承兑人必须对汇票上的一切权利人承担责任,该等权利人包括付款请求权人和追索权人;(3)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汇票金额;(4)承兑人的票据责任不因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提示付款而解除。


  【重点提示】注意承兑人的责任是一种绝对责任。其四个表现一定要记住。


  【例题20•多选题】承兑生效后,即对付款人产生相应的效力。具体表现在()


  A.承兑人于汇票到期日必须向持票人无条件地支付汇票上的金额,否则其必须承担迟延付款责任


  B.承兑人必须对汇票上的一切权利人承担责任,该等权利人包括付款请求权人和追索权人


  C.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汇票金额


  D.承兑人的票据责任因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提示付款而解除


  【答案】ABC


  3.承兑不得附有条件


  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应当按照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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