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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迁入注册条件:必须在深圳有工作单位且从事财务会计工作(户口不限)。
二、调转程序
1、先咨询原发证财政局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档案调转手续,由当地财政局填写《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并盖公章,交由当事人携带,并于办理调转手续后90日内到深圳工作单位所在区的财政部门办理重新注册登记手续(超过90天不予接收)。
2、以上手续办好后到深圳工作单位辖区财政局会计科领取《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信息表》(点击下载>>)填写好后并加盖深圳工作的单位公章,按表格说明填写,备齐有关资料到单位所属辖区财政局会计科办理有关手续。
办理转入手续请带齐如下资料:
①1寸红底彩色照片2张;
②身份证、毕业证、电算化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③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④有职称证的须提供原件、复印件,
⑤《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信息表》一份,
⑥原财政局提供的表格,
⑦会计从业证原件。
三、其他规定:
1、会计从业证按工作单位属地管理原则,即工作单位在哪个区必须到所在区财政局办理注册手续。
2、经审核,符合我们规定的外地迁入会计从业证将会更换成深圳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
3、迁入手续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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