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事项说明

发布时间:2012-10-25 共1页

 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事项说明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带齐证件向市中区财政局会计股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申请。
 
  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须带齐下列材料(原件):(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上山东会计信息网打印)
 
  (2)学历证书(毕业证)原件,在校大中专生携带高中毕业证;(3)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原件;(4)会计电算化证书(考点领取)或珠算证书(五级以上);(5)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2、受理。
 
  市中区财政局会计股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申请人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予以办理,申请人填写申请表。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
 
  3、颁发证书。
 
  市中区财政局会计股自作出准予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节假日除外)。
 
  地址:市中区建华路42号。(市中区财政局大门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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