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程序及需要携带相关证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25 共1页

 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后
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程序以及需要携带相关证件的通知
 
各考生:
 
  每季度考试结束后,合格成绩在三个月内有效,请考生在有效期限内根据个人报考情况按照如下程序以及携带以下证件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办理地点:吉林市财政局会计处(204房间)
 
  程序:登录吉林省会计网,查询成绩合格后,请到“合格考生办证申请”一栏,填写个人信息,打出申请表,盖上单位公章(如没有单位盖居住地所在社区章,在校学生盖现在学校章),然后携带以下相关证件前来办理。
 
  一、报考三科的:
 
  1、 盖有单位公章、内容填写详细的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基本信息申请表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一寸红底照片两张,须与报名照片一致。
 
  4、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二、报考两科的:
 
  1、盖有单位公章、内容填写详细的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基本信息申请表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一寸红底照片两张,须与报名照片一致。
 
  4、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5、五级以上(含五级)珠算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报考一科的:
 
  1、盖有单位公章、内容填写详细的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基本信息申请表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一寸红底照片两张,须与报名照片一致。
 
  4、凭借报考一科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如果已经考取会计类职称的,请同时携带一份职称复印件。
 
  特此通知。
 
吉林市财政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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