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蓬莱会计从业资格办理会计证有关事项问答

发布时间:2013-12-02 共1页

有关办理会计证书方面 
19、考试通过后必须到考点所属财政部门办理证件吗? 
答:考试成绩全省通用(除青岛市外)。可依据以下情况到所属财政部门办理:1、有工作单位的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属于企业的)复印件向工作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2、没有工作单位的常住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索引和本人信息)向户口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3、没有工作单位的暂住人员持有效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向居住证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4、在校生可持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向学校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各级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备案。 
20、可以委托办理会计证书吗? 
答:2013年7月份以后考试并通过的,因在考试时已经采集了身份证、证件照、指静脉个体识别信息,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须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下载并填写“个人委托书”。2013年7月份以前考试并通过的,因在考试时没有采集有关信息,所以尽量本人亲自去办理,若委托他人代办,2年内还需要再亲自更换新证。 
21、怎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答:在考试通过人员公布10日后,成绩合格的考生可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http://www.sdkjxxw.cn)点击“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过人员申报信息”模块,按照提示填写有关信息。完成信息采集5个工作日后,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有关资料到归属地会计管理机构审核、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2、为增加考试的透明度采取了什么措施? 
答:为增加考试的透明度和接受社会监督,我们建立了多项机制,制定了多项制度。其中建立了公示、公告制度,规定对考试通过人员按期在外网公示,对所有考点的及格率情况在考点公示,对作弊和参与作弊人员的处罚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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