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会计证《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案例精析(5)

发布时间:2011-10-22 共1页

  【案例五】
  一、基本案情
  2003年12月,某有限责任公司出纳员王某在审查原始凭证时,发现业务员李某提供的住宿费发票和张某提供的购货发票存在问题:李某的住宿费发票小写金额不一致;张某提供的购买办公用品的发票经审查是伪造的发票,王某应如何处理?
  二、案例分析
  1、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于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
  2、本案中,王发现李某提供的发票小写金额不一致,应仔细研究分析发票金额小写不一致的原因,若是认为的涂改所致,则属于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同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若是发票填写错误,则应退回,要求开票单位重开发票
  对于张某所提供的伪造的购买办公用品的发票,王某有权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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