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无锡市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呈现新的变化

发布时间:2014-02-26 共1页

 

  随着市人事局对申报材料审核确认工作的完成,标明我市今年高级会计师申报初审工作已基本结束。

  今年我市共有61人提交申报材料,经市财政部门与人事职称部门审核确认,有58人符合申报条件,其中市区43人(包括五区及市各主管部门)、江阴9人、宜兴5人、锡山1 人。从申报人员的学历情况来看,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有38人,占申报总人数的65.52%;从申报人员所学专业来看,除1人为工业管理工程,其余57人均为财会及相关专业;从申报人员单位性质来看,25人来自企业,20人来自行政事业单位,还有13人来自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

  与去年相比,今年的报审工作发生了一些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报审工作依据的文件有所变化。今年江苏省财政厅制发了《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管理规则(试行)》,评审程序更加规范;同时,修订了原《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试行)》中有关评审条件的条款,细化明确了对专业理论知识、专业技术工作能力、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及专业论文著作的要求。申报人员必须在认真学习与理解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按照新的管理规则和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是部、省属单位财会人员的申报渠道更加明确。《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管理规则(试行)》文件中明确规定,有主管部门的省属单位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直接上报其省级主管单位的人事部门,由其省级主管部门按规定要求报省财政厅,市级财政与人事职称部门不再受理,比如:国税、地税、工商系统等。

  外省或部属等非江苏省辖区内单位的财会人员需参加江苏省高级会计师评定的,应向江苏省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办妥有关委托手续后,连同申报材料报送市财政部门受理。如:银行、保险及驻锡部属单位等,今年我市这种情况的共受理了4人。

  三是增加了市财政部门公示的程序。市财政部门在受理经申报人单位公示无异议的申报材料后,须将经过市人事职称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予以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才能上报省财政厅。

  四是对于申报条件中学历及审计师等会计相关中级职称转升问题作了明确说明。重申学历必须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未经国家教育部门批准的办学机构所颁发的“毕业证书”,不能作为国家承认的学历证明。今年申报人员中有1人未能通过审核,原因就是其提供的毕业证书为国家不予认可的“北京经济函授大学”所颁发的。

  今年申报人员不仅学历层次比较高,且所学专业基本是财会或相关专业,逐步形成学历与专业同时符合要求的趋势。

  同时强调审计师等会计相关中级职称要转升高级会计师,需目前在会计岗位上,并取得审计师、统计师等资格5年以上;目前不在会计岗位上,即使具备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等专业资格,建议申报高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等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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