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格理权证学堂之十:认股权证之结算方法

发布时间:2011-10-07 共1页

  认股权证的结算方法主要分为现金及现货结算两种,但以香港为例,目前大部分上市的认股权证均是以现金结算,以及于到期日才可行使。即是说,于到期日,如投资者所持有的认股权证为价内的话,发行商将会按照上市文件上的条款以现金支付投资者应收回的结算金额。

  那么,结算价如何计算呢?其实视乎不同相关资产而定。股份认股权证方面,结算价是以相关正股于到期前五个交易日的平均收市价计算出来。如在到期日当天,投资者持有的认股权证属价内,发行商会以结算价与行使价的差额,除以换股比率,计算出投资者应收之结算金额。

  至于指数认股权证的结算价,如以恒指证为例,是按恒生指数于即月期指到期日当天的五分钟平均价计算出来,即由开市到收市期间,每五分钟录取价格一次,从而得出平均结算价。结算公式是将指数平均结算价与认股权证行使价的差价,除以兑换比率。

  另外,认股权证的到期日并不等同最后交易日,最后交易日是指认股权证到期前第四个交易日。如遇上特别日子,只有半日市,则计算最后交易日时并不包括已知的半日市,如圣诞及新年前夕等,但结算价的计价日则包括任何交易日,不论全日或半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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